
令人惊讶的是,当美国最高法院周一 2013年德克萨斯州反堕胎法的部分内容时,法官露丝·巴德金斯伯格写了一份 。 在裁决之前,该州堕胎诊所的医生必须在30英里范围内的医院接受特权。 此外,这些设施必须符合门诊手术中心的标准。
虽然RBG的同意不到400字,但她的简洁段落充满了有力的引语。 下面提供了一些行:
“事实上,'堕胎的并发症既罕见又很少危险。'”
“德克萨斯州的HB 2法律不可避免地会减少允许提供堕胎服务的诊所和医生的数量。”
3. “许多医疗程序,包括分娩,对患者来说更危险,但不受门诊手术中心或医院入院特权要求的限制。”
4. “超出理性的信念,HB 2可以真正保护妇女的健康,并且确定法律'只会使她们更难以获得堕胎。'”
5 。 “当一个国家严格限制获得安全和合法程序时,处于绝望境地的妇女可能诉诸未经许可的流氓从业者,faute de mieux,[因缺乏更好的选择],对他们的健康和安全构成极大风险。”
请阅读第46页的完整声明。
大多数人都是大法官Anthony Kennedy,Sonia Sotomayor,Elena Kagan和Stephen Breyer。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和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和塞缪尔阿利托是持不同政见者。
在他二月去世后,安东尼·斯卡利亚大法官的席位依旧开放。 尽管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提名梅里克加兰法官,但参议院的共和党人拒绝采取任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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